建阳大队关于集中处理
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支队转发总队《关于认真贯彻罗干、周永康同志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部队信访工作的通知》通知和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安消防大队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2007年6月至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三基”工程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公安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提高消防队伍的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公安消防部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洪阳大队长、张吉炎教导员任组长,林圣增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吴水周、张能瑾、姚利民、盛安才、刘锋为成员。各人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信访事项。
三、工作目标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总的目标是:人人受到军政主官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一)凡是到消防大队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消防大队军政主官的认真接待。
(二)凡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消防大队职权范围内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管辖权的消防大队明确的书面答复。
(三)消防大队在专项活动期间接持处理的属于消防大队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件件都要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信访人停访息诉。
(四)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各分管人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起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五)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单位和个人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各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改进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
四、工作任务
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任务要重点解决以下五类问题:
(一)反映公安消防部门对群众投诉受理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
(二)反映公安消防部门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侵占、限制、剥夺官兵合法权益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问题。
(三)反映公安消防部门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反映公安消防部门对转业、复员、退伍(含离退休)干部在安置期间提出的合理要求或有抚恤工作中不予解决或拒绝作出合理解释的问题。
(五)人民群众反映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
五、工作步骤
从6月至12月,用2个月的时间,由大队军政主官在公开场所或参与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的信访接待活动,面对面地接待属于大队管辖的信访事项,逐项进行调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处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既是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必须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大队军政主官作为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坚持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一把手接访”制度。大队“一把手”每月必须保证有1天的时间面对面地接待来访群众,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接待来访群众的,要通过电话直接与来访群众联系,解释原因,约定来访时间,严禁出现“两进其门、不见其人”现象;二是落实“一把手处访”制度。大队“一把手”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倾听群众诉求、亲自解释政策法规、亲自提出处理意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三是落实“一把手议访”制度。大队“一把手”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群众信访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到“日有汇总、周有分析、月有通报”;四是落实“一把手回访”制度。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由于监督执法部门或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不廉、不严甚至违法乱纪、执法犯法等问题,在依法处理后,“一把手”要亲自带领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到群众家中,当面赔礼道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要完善硬件设施。大队要尽快解决接待群众信访无固定地点、场所的问题,利用现有的对外接待大厅、值班传达室、和会议室等,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创造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大队信访接待室必须具备“六个一”:即, 一份爱心,所有接待工作人员在对待来访群众时,要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使人民群众进门能有家的感觉、见人能感到亲人般的温暖、交谈能体会到心与心的交流;一把椅子,要保证所有来访群众都能有地方休息、有地方等待、有地方交谈;一杯热水,要配备热水桶、保温壶、饮水机等设备,保证来访群众能随时喝到热水;一张说明,要把公安消防部门的主要执法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信访接待、处理程序等,印制成简洁明快、浅显易懂的说明书,使来访群众能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一份回执,所有信访件,在完成接待、提出处理意见和履行“一把手”签字程序后,形成包括承办人员联系方式、处理意见以及办结时限等内容的回执,交付来访群众;一个药箱,要准备包括解暑降温、心脏病、高血压等日常急救药品,一旦来访群众发生意外,能做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要明确职责,依法办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谁的职责,就由谁负责解决,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要落实层级管理制度。凡属于本级公安消防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必须依法受理;凡应当而且能够处理的问题,要尽一切努力,立即处理;凡是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在耐心解释、取得群众谅解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处理。二是要落实办理责任制度。要按照“规范流程、提高效率、落实责任、确保质量”的原则,明确各类信访件的工作程序、办理责任、办结时限等要求,确保各类信访件办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办结及时。凡是涉及消防业务工作的,大队军政主官都要在场;凡是涉及消防法律法规问题的,执法监督都要有专人负责接待、解释;凡是投诉本地消防安全隐患的,大队必须当天派出专人进行检查、处理。三是要落实办结反馈制度。对于能够立即处理、办结的信访问题,要当面向群众宣布处理结果;对于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告知办理时限并在办结后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和处理意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于办结件尤其是多次上访反映问题的,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访人员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确保停访息诉。
(四)要营造开门接访的良好氛围。大队要切实做好内部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把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部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去,使他们充分认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要通过组织采访报道、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做到“六公开、四明白”:即向社会公开消防队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公开集中接访时间、地点,公开大队一把手姓名、职务和电话,公开接访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理结果;使人民群众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明白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白自身的权利义务、明白合法表达诉求的方式,努力营造消防部队开门迎访、真情接访、依法处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消防大队坚持执法为民、千方百计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信访工作的各项规范制度,以确保集中解决处置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一是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交办谁督办,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抓紧制定信访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的责任、受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反馈情况等要求,确保各类信访件办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办结及时。二是建立完善重大信访案件督办制度。明确将群众信访件纳入督办工作范围,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信访件办理的全过程。三是要建立完善重大疑难问题会审制度。要针对当前群众集中反映火灾原因认定、责任认定和损失核定等问题,依托科研院校、专门机构成立由有关专家、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四是要建立完善奖惩和责任倒查制度。大队要将办理群众信访问题情况、息诉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年度考核和执法质量考核内容,凡是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建阳市消防大队信访接待日工作实施方案
一、接待时间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15日。
二、接待人员
大队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见《建阳市消防大队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大队办公室负责组织接待,中队负责维持秩序。需其他人员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大队领导请假。
三、接待地点
大队信访值班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大队领导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值班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值班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局领导逐一接待来访。根据来访人申请,大队领导可约访来访人。
2、在接待大队领导接访中,办公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记录在《大队信访接待日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单》中,负责接待的大队领导接访后在《督办单》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二联,一联交承办单位,一联留办公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领导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局领导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办公室。办公室以《大队信访接待日交办信访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月底告知大队领导交办信访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人员。《大队信访接待日交办信访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领导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大队领导信访接待日交办信访的承办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附件:1、建阳市消防大队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大队信访接待日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单
3、大队信访接待日交办信访承办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建阳市消防大队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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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参加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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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洪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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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
张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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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
洪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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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张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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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洪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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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张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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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
洪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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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
张吉炎 |
附件2:
大队信访接待日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单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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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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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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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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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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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局 领 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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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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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一式二联,一联交承办单位,一联留办公室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