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消防大队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的通告
根据南平市消防支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以及奥运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光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对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对象:
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
4、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5、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6、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8、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
9、消防档案建设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曝光。
特此通告
光泽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本通告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及互联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