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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消防大队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的通告

 

根据南平市消防支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以及奥运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光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于515615对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对象:

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

4、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5、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6、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8、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

9、消防档案建设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曝光。

特此通告

 

 

光泽县公安消防大队

OO八年五月十三日

 

(本通告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及互联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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